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采购工作,保障学生健康安全和家长合法权益,根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选用管理的通知》(滕教体函〔2024〕36号)相关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,本着自愿、公开、公平、透明、质优价廉的原则开展校服选用工作。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校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把产品质量、安全标准与价格关口,充分尊重家长、学生意见,规范采购选用流程。杜绝攀比浪费,倡导简约朴素、健康舒适的着装理念,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,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育人环境。
二、组织领导
本项工作由校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,校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组织协调。校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详见《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关于成立校服选用组织的决定》。
三、采购基本信息
(一)采购模式
本次采用学校自行公开招标采购模式。若周边学校有同期采购需求,经校服选用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,可转为多校联合集中采购,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。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,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。
(二)采购年级及人数
本次校服采购覆盖一年级、四年级、七年级,预计采购人数如下:
一年级 115人 新生全套采购
四年级100人 秋季一套
七年级 91人 新生全套采购
合计506人 最终以实际征订数量为准,预留5%备用量
(三)校服款式与套数
1. 款式设计要求:体现我校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特色,简洁大方、活泼向上,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和运动需求。颜色搭配协调,避免过于鲜艳或深色。设计便于穿脱,口袋、拉链等细节实用安全,反光条等安全标识齐全。款式方案将通过问卷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意见,由校服选用组织投票确定,校服选用组织及职责详见《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关于成立校服选用组织的决定》。
2. 推荐套数(自愿选购):
夏季校服:1套(短袖上衣+短裤/短裙)
春秋季校服:1套(长袖上衣+长裤)
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减购买数量,学校不做强制要求。
(四)价格区间
本次校服采购实行最高限价管理,所有价格均为含税全包价,包含面料、加工、运输、税费、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。
夏季校服 1-3年级62元, 4-6年级66元,7-9年级96元短袖上衣+短裤/短裙
春秋季校服 1-3年级106元, 4-6年级110元,7-9年级128元120 长袖上衣+长裤
最终中标价格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,若采用多校联合采购,价格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。
四、技术规格要求
(一)执行标准
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,所有校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国家标准,且必须提供由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成品检验合格报告:
《校服》(GB/T31888)、T/JYBZ 026—2022《中小学生校服生产技术规范》,安全与质量应符合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8401)、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(GB31701)要求,配置高可视警示性标志应符合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》(GB/T28468)要求,制式校服执行T/JYBZ 019—2021《中小学生制式校服技术规范》标准。严禁不按标准采购校服,防止校服低于成本报价中标或为降低成本牺牲质量。
(二)工艺要求
1. 缝制牢固,线路顺直,无跳线、断线、漏针等缺陷。
2. 拉链、纽扣等配件质量可靠,不易损坏,无尖锐边角。
3. 所有校服必须缝制永久性水洗标,标注号型、成分、洗涤说明、生产厂家等信息。
4. 冬季校服必须在肩部、背部等位置缝制反光条,确保学生夜间出行安全。
五、采购实施流程
(一)学校集体决策。根据《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服采购列入“三重一大”学校管理要求的通知》(枣教函〔2023〕4号),将校服选用采购纳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,研究校服采购工作程序,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(包括款式、配饰、套数、价格区间等)。
(二)征集采购意向。通过《致家长一封信》、召开家长会等方式,充分征求家长意见,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,确定是否选用校服(确定选用校服应征得2/3以上家长同意)。配发校服要坚决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校服、假借家委会名义与生产厂家签订协议强制学生订购校服现象的发生。严禁将校服征订情况(数量、比例)纳入对教师的考核,严禁强制学生征订多套同款校服。
(三)成立选用组织。学校成立由学校管理人员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、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(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%),明确校服选用需求,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。优先采购具有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标识的校服。
(四)教体局前期备案。在发布校服采购需求之前,将校服采购方案、“三重一大”会议记录表、征求家长意见汇总表报市教体局备案。经市教体局审核后,发布采购需求。
(五)发布采购需求。校服采购方案要以多种方式公开发布,委托财政部门年检审核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,在政府限价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形式,按规定流程发布相关信息。严禁在政府限价以上征订校服,严禁未经公开招标直接指定供应商,确定校服价格。
(六)教体局中期备案。校服采购要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进行,标书材料于招标公开前复印(盖章)后报送至市教体局,方可采购。
(七)确定供货企业。校服必须公开招标采购,公开招标必须在官网上公示,公示期符合法律要求,潜在供应商3家(不含)以上,参加招标评委必须来自评标专家库,不得指定,校级领导和教师不参与评标。采购过程中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采购工作,招标结果必须依法公示。
(八)公示采购结果。招标完成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(包括在学校显著位置)对拟确定的校服供货企业名称、校服款式、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、采购价格、服务年限、售后服务和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依法公示,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,方可签订合同。
(九)签订采购合同。采购结果公示期满后签订含有售后服务内容的供货合同,合同签订期限原则上是一年。为保证校服质量和款式的稳定性,降低采购成本,对于质量和服务特别优秀的供货企业,按照年度续签一年合同(最多续签两次)。
(十)校服检查验收。为确保校服质量与安全,高度重视接收成衣时的检查和验收,成立3人以上验收小组,对照采购合同和检验合格报告,对供应商送至学校的成衣仔细检查验收(数量、包装、外观、标识、检验合格报告等),填写《校服检查验收单》(见附件),并严格执行“双送检”制度。
(十一)后期备案。将成交通知书、采购合同、两次检测报告、验收记录、配发记录等资料报送市教体局备案。
(十二)资料存档备查。采购结束后,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(如会议纪要、采购资料、检测报告、验收报告、配发记录、投诉处理等)存档备查。接受市教体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。
六、供货时间
夏季校服 2027年5月26日 确保开学前发放到位
春秋季校服 2026年11月28日 确保秋季开学前发放到位
供应商应提前3天通知学校到货时间,并按年级、班级、尺码分类包装,便于分发。
七、售后服务要求
(一)尺码调换服务。学生领取校服后1个月内,如尺码不合适,可凭购买凭证到学校免费调换。
(二)质量问题退换。校服在正常穿着情况下,3个月内出现开线、褪色、起球等质量问题,供应商免费退换;6个月内出现上述问题,免费维修。
(三)补订服务。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集中补订,供应商在收到补订订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。
(四)质保期限。所有校服质保期为1年,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,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。
(五)服务响应。供应商必须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电话,接到投诉后24小时内响应,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。
八、费用减免与资金管理
(一) 费用减免政策。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、低保家庭学生、特困供养学生、孤儿、残疾等学生,实行校服费用全额减免。减免名单由学校工会审核确定,公示无异议后执行。
(二)资金管理。通过教体局银行缴费系统上交。
九、工作纪律与监督
1.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。校服选用的需求调研、供应商遴选、样品评审、价格确定、质量验收等所有环节必须全程公开,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。
2. 坚持质量保证原则。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国家标准,优先选用安全、舒适、透气、耐用的面料,坚决杜绝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。
3. 坚持自愿购买原则。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购买意愿,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,不得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统一穿着校服的不合理要求。
4. 坚持廉洁自律原则。选用组织成员不得收受供应商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或其他不正当利益,不得参加供应商组织的宴请、旅游等活动,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。
5.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。选用组织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本校校服供应、生产或代理业务,如有相关利害关系,必须主动申请回避。
6. 坚持公益属性原则。校服价格严格按照成本核算确定,不得加价盈利,切实减轻家长经济负担。
十、其他事项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
2026年9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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