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学籍管理办法
为进一步细化我校学籍管理工作,明确学籍管理程序。根据《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》(试行)和枣庄市、滕州市两级教育局关于学籍管理有关文件精神,现重申我校学籍管理办法。
一、新生注册
1、本学区适龄儿童、少年免试入学。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应年满六周岁,七年级学生学籍由小学学籍置换,否则不予学籍注册。注册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。
2、具体程序
(1)召开新生建籍工作有关人员会议。
(2)班主任发、收、核对学生基本信息表等材料(含学生免疫接种证明)。
(3)教导处组织人员录入学生基本信息。
(4)学籍管理员信息汇总,整理下发学生学籍信息。班主任核对学生学籍信息,并签字确认。
(5)班主任配合学校组织学生照相。学籍管理员处理学生照片。班主任核对学生照片等信息。
(6)学籍管理员材料汇总报校长审批上报市局。
二、学籍异动
(一)转学
1、学生不得随意转学。确因家庭住址、户口迁移等因素需要转学的,应由学生合法监护人提出申请,经转入、转出学校同意,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方可转学。
2、转学不可变更年级。毕业年级学生(六年级、九年级)一般不准转学。新一年级和新七年级学生入学第一学期不准办理转学。
3、集中办理时间: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第二周。
4、具体程序
(1)转出
① 学生转出三个工作日内,班主任老师必须将情况汇报给教务处、分管校长。
② 教务处通知转出学生监护人到转入学校开具同意接收证明,并到我校找分管校长签署意见。
③ 我校学籍管理员根据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提取转学证明,报学校主管校长签字盖章。
④ 待学生监护人交回转学回执单后学籍管理员方可办理学生电子转学。
(2)转入
① 教务处告知需转入学生监护人,持校方责任险证明、本地户口簿或房产证、暂住证等材料到学籍管理员处审核,报主管校长批署意见,并通知分管校长。
② 分管校长组织教务处对需转入学生综合考评后,教务处和分管校长签署意见。学籍管理员根据签署意见,开具接收证明并报主管校长签字盖章。
③ 学生监护人持接收证明到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,盖章齐全后交给我校学籍管理员。学籍管理员审核转学证明,填写反馈单上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④ 分管校长根据审批意见安排学生入学。
(二)休学、复学
1、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者,须持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疗机构证明、病例、医疗费用单据等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,方可休学。
2、 休学期限为一年。休学期满需复学者,须持相关医疗机构康复证明及出院证明,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,方准予复学。
3、 具体程序
⑴ 学生合法监护人持县级(含县级)以上医疗机构证明、病例、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提出申请,班主任签字上报教务处。分管校长签署意见,报学籍管理员处填写休复学申请表。
⑵ 主管校长审批签字盖章,学籍管理员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。
三、升学、跳级、留级、借读
中小学义务教育每一学段内升学采取直升式,不允许跳级、留级或借读。
四、毕业
凡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,发给义务教育证书。
义务教育证书由教务处组织填写、签字发放。
五、其他
学生监护人确因需要,必须开具学生学籍证明材料的。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,班主任签字报教务处,分管校长签署意见,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提取学生学籍证明等材料。
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
2020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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