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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

发布时间: 2023-07-18 10:35 发布单位: 滕州市柴里矿区学校 浏览量: 483 【公开】


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,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,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、公正性、客观性、科学性,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考核范围

学校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、专任教师和工勤人员,及在我校支教外校教职工人员

二、考核内容

考核教师职业道德以教育部、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重新修订的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(2008年修订)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教育部【201818号文,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意见》滕教字【201897号文《中小学教师“三评价一考核”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滕教字【2018】96号文为主要依据。

1、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

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;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;为人师表,爱岗敬业,举止端庄、衣着得体、语言规范;服从组织领导,自觉维护集体利益;公正公平、严谨客观地行使相关的监督评议职责。

2、师德日常考核

教职工在日常工作中,认真履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无违反师德要求行为。责任心与教学常规落实情况,主要从管理与尊重学生、备课与上课、作业与批改、教学反馈与校正、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考察。

3、出勤

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遵守学校工作纪律,出满勤、干满点。

4、教育教学效果

主要考察教职工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等。

5、奖励

三、考核办法

考核的基本方法是: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;定量考核与定性测评相结合;学期、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。

(一)计分办法

1、政治表现和师德素养(45分)

由学校领导、同事、学生、家长,对照《规范》《三评价一考核》的具体要求,分别对教师一学期来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,并对其测评结果按人员分类汇总。测评总分值100分,测评内容主要包含爱国守法、爱岗敬业、关爱学生、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、终身学习等。记分标准为:学生家长同事、领导平均分按10%、10%、10%15%、的比例记,汇总后测评得分即为该项总分。非任教师记分标准按照教师、同事互评、领导、出勤,平均分按30%,20%,30%。20分,汇总后测评得分即为该项总分。

2、师德日常考核(10分)

由学校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考核。考核主要采取量化记录的方式。如有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,按下列标准扣分,直至扣完该项得分。

1)在学生管理中,向学生罚款、变相惩罚学生购买物品供班级和学生使用,每次扣3-8分。

2)不顾全大局,不服从工作安排,每次扣2-4分。

3)在晋级、职评、评优等方面,提供假论文、假论著、假证件等,视情节轻重每次扣8-10分。

4)教师不尊重学生家长,训斥、指责、刁难学生家长,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-8分。

5)在工作期间饮酒,语言不文明、衣着不得体、行为不检点,有损害集体荣誉的言行者,视其情节及造成的后果酌情扣3-8分。

6)损坏学校公物、自己保管的学校物品丢失或损坏的,每发现一起视情节扣2-4分。

7)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安插学生者,令其退回,并每人次扣3-5分。

8)没有完成教师读书等学习任务的,扣2分。

9)工作期间上网聊天、玩游戏、看电视剧或炒股,每发现一人次扣3—6分。

10)教师接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结婚、生日、节日等礼物,每发现一次,视情况轻重,扣5-10分。

11)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采取应急措施,每发现一次,扣5-10分。

12)所任班级中学生出现作弊、抽烟、喝酒、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,扣该班班主任、有关责任教师3-8分。

13)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酌情扣分。

14)尊重学生

①讽刺、挖苦、歧视、侮辱学生,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、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的,视情节轻重酌情每次扣5-10分。

②随意停学生课,发现一人次扣1-2分。

③公开公布学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排名,每次扣2分。

④对学生不一视同仁,按学生成绩好坏排座位,放弃学习困难生,每次扣3分。

⑤不关爱全体学生,不让本班学困生参加考试,强迫学生休学或转学的,每发现以上现象之一,一次扣5-10分。

15)备课与上课

①备课敷衍塞责、应付了事,教案照抄照搬、不切合学生实际、无针对性,每次扣1-2分。

②没有备好课上课,课堂效果差,没能按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,学生、家长反应强烈,每次扣3分。

③在教学过程中,除学校安排正常调课外,不按课程表规定课程上课,每次扣1-2分。

④教学方式方法陈旧、落后,学生意见较大,每次扣1-2分。

⑤上课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自离开课堂的,每发现一次扣2-6分。

⑥不及时进行教学反思、无教后记或对教后记应付不认真,每次扣1-2分

16)作业批改与辅导

①作业布置形式单一,缺乏科学性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
②给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、大量重复性作业或作业量过重的,每次扣2分。

③批改作业不及时、不批改学生作业、随意让学生帮助批改作业,每发现一次扣2分。

④对学生作业应全批全改,有等级和激励性评语,若不认真、不按要求批改学生作业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
⑤对学生辅导缺乏耐心、态度不好,每发现一次扣2分。

17)教学反馈与校正

①课堂教学目标性不明确,不及时反馈检测,当堂巩固效果差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
②命制试题不认真,出现不应有错误,缺乏科学性、针对性,每发现一次扣2分。

③考试中监考、试卷装订、阅卷等不负责任, 每发现一次扣2分。

④对试卷不认真批改、分析、讲评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
18)教研活动

①无故不参加教研等业务活动的,每有一次扣1分。

②不服从教研组工作安排的,每有一次扣2分。

③不积极主动参加课程改革,教研活动时不发表自己的见解,每有一次扣1分。

④与同学科、年级组和同班教师缺乏沟通、合作的意识,擅自抢占学生自习时间等,每发现一次扣1分。

学校对教职工的日常师德表现要记入《教师职业道德档案》。考核办法可以通过问卷调查、座谈、设立举报箱、随机检查等形式。

3、出勤(15分)

按照市局制订的考勤制度。满分15分,扣完15分止。扣分标准:①事假每天扣0.5分;②病假每天扣0.2分;③早退、迟到1次各扣0.5分;④旷工一天扣5分;⑤学校集会及各种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扣1分,请事假扣0.3分,病假扣0.1分;⑥工作时间干私活、不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2分。

4、教育教学效果(30分)

依据教学实绩考核成绩,按实际得分(折成百分制)乘30%计入。

5、奖励项(10分)

1)见义勇为,主动保护国家利益、人民生命财产及学生安全,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,加8—10分;

2)对贫困学生常年给予资助,受到学生及社会广泛好评者,加1—3分;

3)助人为乐、公而忘私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以及捐款活动等,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者,加1—3分;

4)尊老爱幼,孝敬父母、公婆等老人,悉心照料家庭中的患病成员,同时不影响工作,成绩出色,在同事中享有很高声誉,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及市级以上嘉奖者,加1—3分;

5)自觉重视学生德育工作,担任德育导师效果明显,转化后进生成效显著,学生拥戴、家长欢迎,得到校内外一致公认,加1—3分;

6)所代班级被评为先进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的,按照全国、省、市、县、校级分别计10、7、5、3、2、1分,以最高分为准,不累加计分。

7)其他方面,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涌现的特别突出的事迹,可酌情奖励。

(二)考核实施

每学期末均按以上考核办法组织一次师德考核。两学期考核按1:1的比例相加,即得出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。

(三)等次的确定

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师德考核。师德考核分为优秀(≥90分)、合格(≥75分且<90分)、不合格(<75分)三个等级。优秀等级必须是表现突出,成效显著者。优秀等级的比例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35%以内(舍尾法)。为避免考核结果领导干部占优秀比例过高的现象,学校管理领导干部与一线教师单独考核、单独计算优秀比例的做法。

在被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“不合格”。

1)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反对四项基本原则, 造成重大影响的;

2)拒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,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 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;

3)道德品质极其败坏,侵害学生,影响恶劣的;

4)体罚学生或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,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;

5)以教谋私、乱收费,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,向学生或家长推销书籍、资料及其他物品、推荐引导学生到“小餐桌”就餐等,向家长索取钱物、要求宴请或托办私事,情节严重,造成恶劣影响的;从事第二职业,从事有偿家教,在校外私自代课、私自举办收费的补习班;

6)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;

7)在考核、评优、晋级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,剽窃他人成果的;在考试中出现泄密,有意引导、授意学生作弊,在阅卷、统计成绩时弄虚作假,导致严重后果;

8)学生发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,造成恶劣影响, 有关班主任及责任教师管理不善的;

9)在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等场所,特别是学校内酒后闹事或寻衅滋事的;严重扰乱工作秩序,致使所在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;无理取闹,搬弄事非,同事间打架骂人,赌博、酗酒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、违反社会公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10)工作期间上网炒股、在互联网上发布或炒作不良信息等,诬告、打击报复他人的;

11)公开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,宣传、从事封建迷信、邪教等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;

12)酒后进课堂、在课堂上接打手机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13)参加邪教组织,危害社会及他人的;

14)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,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 个工作日的;

15)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。

离职学习和退养人员凡无上述情况者视为合格。

四、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

1、建立考核组织

为加强对我校师德考核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学校副职任副组长,学校副主任以上负责人为成员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考核办公室负责学校考核的组织、领导工作。

2、考核步骤

1)学好文件精神,把握政策依据。在学期开学之前组织教职工学习领会上级关于师德考核工作的意见、细则及标准,学深学透文件精神,使教职工明确考核工作的目的、方法、步骤,把握政策依据,以便在工作中督促教职工遵守师德规范,自觉接受师德考核。组织好师德日常考核工作以及对教师出勤、教学常规落实情况的考核。

2)进行测评考核。每学期末进行学期考核。

3)进行学年度考核,并确定考核等级。学年结束后,两学期平均考核得分,即为师德考核最后得分。同时,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师德考核等级。根据平时对教师师德表现的记录,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直接确定师德为“不合格”。

4)公开考核结果,征求被考核人意见。考核结束后,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向教师本人反馈,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,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,严禁暗箱操作。

5)填写考核档案。考核小组将考核情况填入《教师职业道德档案》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、晋级、职评、聘用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
1、考核结果按20%的权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。师德考核经思政科审核后,同时报人事科存档,验收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制,即师德考核不合格,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;师德考核不优秀,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当年不能聘用,不得参加各类评优活动

2、推荐县级以上优秀教师(优秀教育工作者)的表彰人选和“十佳青年教师”、“十佳师德标兵”、“十佳班主任”候选人,其近两年师德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。

3、教师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,本学年度的师德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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